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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业指导

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就业创业e站管理制度

作者:就业与校企合作办 时间:2024-01-15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目的

为规范就业创业e站的管理,充分发挥其服务学生就业创业的功能,提升就业指导与创业孵化效率,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 适用范围

适用于本校就业创业e站(以下简称“e站”)的日常运营、服务管理及校内师生、合作企业的相关活动。

第三条 管理原则

坚持“服务学生、资源共享、规范运作、协同创新”的原则,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、职业规划、创业孵化、校企对接等一站式服务。

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

第四条 管理机构

主管单位:由学校就业与校企合作办公室统筹管理,指定专职教师负责e站运营。

学生团队:设立学生助理团队,协助日常事务、活动组织及宣传。

第五条 职责分工

就业服务:提供职业咨询、简历指导、招聘信息发布、校企对接等服务。

创业服务:开展创业培训、项目孵化、资源对接、政策宣讲等活动。

数据管理:建立学生就业创业档案,定期统计并分析服务成效。

第三章 服务内容与流程

第六条 服务内容

就业服务:定期举办招聘会、企业宣讲会。提供个性化职业咨询与技能培训。

创业服务:创业项目申报与评审。提供创业导师对接、场地及资金申请指导。

资源共享:建立企业合作库、校友资源库。

第七条 服务流程

学生现场预约服务;按流程提交申请材料(如创业计划书、招聘需求表等);e站审核后安排对接或反馈意见。

第四章 场地与设备管理

第八条 使用规范

e站场地优先用于就业创业相关活动,需提前预约审批。设备(如电脑、投影仪等)仅限本站活动使用,不得私自外借。

第九条 维护责任

使用者需爱护设施,损坏照价赔偿。定期由专人检查设备运行状态。

第五章 安全与纪律

第十条 安全管理

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e站。离开时关闭电源、门窗,确保防火防盗。

第十一条 行为规范

保持安静整洁,禁止吸烟、饮食。不得从事与就业创业无关的商业活动。

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

第十二条 监督机制

定期收集学生、企业反馈意见,优化服务。对违规操作或投诉问题及时处理并公示结果。

第十三条 考核激励

对表现突出的学生助理或创业团队给予表彰。对合作企业进行信用评级,优化资源库。

第七章 附则

第十四条 本制度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,并根据实际情况修订。
第十五条 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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